国税函〔2006〕1245号 成文日期:2006-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勘察设计单位分包或转包勘察设计劳务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明确如下: 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我们 |
湖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7栋B座2楼
联系方式:陶先生 027-81560196
全省客户服务热线:400-848-4166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11-2366
©2016 Hubei Best Wonder Technology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4019610号-2 |580信息化平台